尊敬的委托人:
“玖逸二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由我公司担任管理人。
根据玖逸二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六章第(二)款约定“如因基金运作需要,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在通知全体委托人后对具体开放日期进行调整”,我司决定将2022年8月25日的开放日调整为2022年7月20日,下一次的开放日为2022年11月25日,开放日接收申购和赎回申请,业绩报酬收取参照基金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有)约定执行。
特此函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玖逸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