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来源: 作者:孙璐璐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强监管、防风险的政策思路正加速落地。近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并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风险防控工作。
《指导意见》中提及十大重点防控的风险领域,基本涵盖了银行业风险的主要类别,既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等传统领域风险,又包括债券波动风险、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外部冲击风险等非传统领域风险。
具体来说,为加强信用风险管控,《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摸清风险底数,严控增量风险,增加利润留存,及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各级监管机构要重点关注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超过100%、关注类贷款占比较高或增长较快、类信贷及表外资产增长过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治理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通过各种手段隐匿或转移不良贷款的行为。
随着同业存单的爆发式增长,其隐含的风险也被监管部门所关注。《指导意见》中也重点提及要整治同业业务,要求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的依赖度。各级监管机构则要锁定资金来源与运用明显错配、批发性融资占比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对一”贴身盯防;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金果创新长微博
另外,为加强机构间同业业务的交叉金融风险管控,《指导意见》强调,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不得进行多层嵌套,要根据基础资产性质,准确计量风险,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存量业务则要全面排查风险,对多层架构、复杂程度高的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对风险高的同业投资业务,要制定应对策略和退出时间表。
房地产领域风险也被强调要重点防范。《指导意见》称,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行为,切实抑制热点城市房地产泡沫。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全口径房地产风险监测机制,将房地产企业贷款、个人按揭贷款、以房地产为抵押的贷款、房地产企业债券,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地产融资纳入监测范围,定期开展房地产压力测试。各级监管机构要重点关注房地产融资占比高、贷款质量波动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较大、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案件风险防控,加强员工管理,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于重大违规和案件风险,要一查到底,对相关机构、违规人员和领导人员严格问责。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自查整改,并分别于今年7月20日和明年1月20日前,向监管机构报告本机构上半年和全年相关工作进展。除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外,银监会近期还将开展整治市场乱象专项检查,以及防范监管套利、不当交易等“三套利、四不当”的专项整治活动。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日前表示,今年是强监管的一年,也是强化监管问责的一年,银监会将强化现场检查,同时加大处罚力度。金果创新长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