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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业资管新规意在穿透式监管防范风险
 
公司与行业  加入时间:2017/2/23  chen  点击:367

2017-02-23 来源: 作者:江聃   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近日,市场流传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内部讨论材料的图片,一石激起千层浪。从所传内容来看,这份文件仍处内部讨论阶段,正式发布时间尚未明确,但却透露出一个信息,即以央行牵头,统筹研究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和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问题的工作安排正稳步推进,管理层意图通过统一规范,实现穿透式监管,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风险。

  统一监管标准呼声已持续多年,同时,早在2014年证监会在下发文件中,便提到推动建立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的监管规则。去年的G20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肯定金融监管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的同时,指出高杠杆、高泡沫等风险仍在积聚。去年11月,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公开强调资管产品统一监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再次抛出问题。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在规模不断攀升的同时,混业经营趋势也愈发明显。保险机构可以做证券类产品,银行也设立了投资银行业务部,做证券公司的业务。券商资管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资管计划、期货资管计划等等,哪怕是金融行业从业人员也未必能够说清楚各类产品的投向有什么明显不同。当前,虽然多数产品相关监管标准正在逐步趋同,但仍存在部分产品结构复杂、透明度低,不易识别和判断风险,容易交叉传染等风险。

  跨行业资管新规多数符合预期。正在酝酿的《意见》更像是一个纲领性文件,将之前已出台的各部门监管文件系统性地归纳到央行的宏观审慎框架内,绝大部分具体监管政策都已经在之前实施或正在征求意见中。以“杠杆限制”为例,此前“三会”相继完成对资管产品杠杆比例进行调整:银监会要求信托的杠杆原则不超过1倍,最高不超过2倍;证监会明确股票类、混合类不超过1倍、固收类不超过3倍,其他类不超过2倍;保监会则明确权益类、混合类不超过1倍,其他类不超过3倍。对于打破刚性兑付方面,市场此前也有所预期。

  跨行业资管新规意在“穿透式”监管。如果说相关监管标准正在逐步趋同,资金流向不透明则更是加大风险的关键。回想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资金来源、交易结构横跨银行、证券、保险业,层层嵌套,影响了监管部门对整体风险的监测统计和预测研判。正在酝酿的《意见》在明确禁止资管产品投资其他资管产品的同时,提出建立综合统计制度,欲建立覆盖全面、标准统一的资管产品信息系统,有利于从根本上实现对底层资产和最终投资者的穿透识别,防范系统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从法律规章层面来说,资管行业缺乏统一的上位法。从《意见》定义的资产管理产品范围来看,涉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考虑到部分产品适用的是国家层面的法律,正在酝酿的《意见》在这一方面或有所调整,遵照已有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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